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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处的罚款能否减免? 汨罗市检察院就一起行政检察案件召开听证会

听证会现场

汨罗融媒体讯(通讯员 王丹)8月18日,汨罗市检察院就一起行政检察案件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优化营商办、司法局代表参加听证会。

2022年7月,汨罗市城管局巡查发现一劳务公司聘请无相应资质的车辆运送渣土,遂作出对该劳务公司罚款18000元的决定,同时告知逾期不缴纳罚款则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劳务公司收到处罚决定书后逾期未缴纳罚款,经市城管局两次催告后,只缴纳了罚款18000元,但未缴纳加处罚款,也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后市城管局以被执行人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为由,向汨罗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案后裁定准予执行城管局对被执行人加处罚款18000元的决定,该劳务公司不服裁定,向汨罗市人民检察院申请行政检察监督。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希望相关职能部门综合考虑我司实际情况、依法对我司加处罚款予以减免。”受理该公司的监督申请后,检察机关了解到,该劳务公司近几年受疫情影响经营状况不佳,应收工程款目前尚未支付到位,且公司实际股东为被征收土地的近千名农民,其已缴纳行政罚款本金18000元,缴纳加处罚款确实存在困难,且该公司已积极整改依法使用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车辆。

检察机关认为加处罚款的免除关系到该劳务公司及相关农民的切身利益,对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有着重要意义,如果能公平妥善处理,既可以作为涉企行政处罚的参考案例,也可以促进各职能部门当好优化营商环境的“护航员”。

承办检察官分别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后,得知双方都有和解意向,为充分论证减免加处罚款的合法性、合理性,汨罗市检察院遂召开案件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围绕“城管局对劳务公司加处罚金是否合法?城管局对其减免罚金是否合法?新时代背景下,涉企行政处罚行为应秉持何种思维和理念、执法标准和尺度,更好的为民营企业服务、保障企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三个议题听取多方意见,并联合各方共同向争议双方释法说理。并以此次听证会为契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化解行政争议,把“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贯穿办案始终。

“加处罚款的行为合法,涉案公司已缴纳罚款本金18000元,且已按城管局要求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整改到位,结合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从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角度出发,可以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市城管局与某某劳务公司达成执行协议,可以对其减免加处罚款。”经过听证和评议,听证员一致认可免除某某劳务公司加处罚款的合法性、合理性。

最终,市城管局与劳务公司达成行政调解,市城管局同意免除对其加处罚款。

“检察机关召开听证会,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化解行政争议,并接受社会广泛监督,促进案结事了,政通人和,这既是对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监督、对法院依法审判的监督,也是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该案承办检察官说,新时代背景下,涉企行政处罚行为更应慎重,不仅要考虑执法程序合法,还要考虑民营企业的实际困难,让企业留得住、活下来,实现多方共赢的局面。

一审:柳勤进

二审:刘晓元

三审:杨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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